珠海市香洲區開展出租屋稅收專項執法行動
  為一步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廣東省地方稅收委托代徵辦法》的有關規定及珠海市綜合治稅工作部署,為推進城市綜合治理,方便納稅人及時準確履行納稅義務,有效促進稅法遵從和公平稅負。11月19日下午,珠海市香洲區香灣街道與香洲區地稅局、區綜合治稅辦、朝陽派出所等單位聯合開展了全區首次私房出租綜合治稅執法行動。
  據瞭解,此次執法行動主要針對北堤社區轄內珠都大廈的出租屋。執法人員共走訪了14戶出租屋,其中無應門的4戶、自有物業用於辦公的3戶、租賃用於辦公的6戶、租賃用於住宅的1戶。執法過程中,工作人員對自有物業用於公司辦公的房屋,現場核實了業主的房產證、營業執照等相關資料。而對租賃用於公司辦公但未辦理出租屋稅務登記的,工作人員現場獲取了相關公司負責人的聯繫方式以及租賃合同,併發放了稅務催辦通知書,責令限期改正。對自稱借用親戚住宅的,執法人員在取證過程中發現住戶對話前後口徑不一致,登記了相關負責人的電話作進一步核實追蹤,併發放了稅務催辦通知書。此次執法行動,大部分租客或業主都較為配合,未發生抵觸現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規,房屋出租取得收入屬於法定的應稅行為範疇,主要涉及房產稅、個人所得稅、營業稅等稅種,應依法申報繳稅。根據《珠海市社會綜合治稅工作方案》及《香洲區社會綜合治稅工作方案》,自今年5月1日起,香洲區私房出租稅收的代徵工作由香洲區綜合治稅辦公室牽頭承擔,並已通過電視、廣播、報紙等媒體進行了廣泛宣傳。為方便市民就近辦稅,香洲區9個鎮(街道)及122個社區居委會均開放了辦稅窗口。
  香洲區治稅辦相關負責人呼籲,希望有房屋出租行為的業主,儘快申報繳稅,取得完稅證明和開具發票,否則會涉及違法,或將面臨處罰。同時,房屋承租人也應提高維權意識,主動向房東索要租賃發票。有利於堵塞稅收徵管漏洞,促進稅法遵從和公平稅負。(曾康)編輯: 王燕子  (原標題:珠海:開展出租屋稅收執法行動 房屋出租勿忘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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