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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商報漢中訊(記者 曾春)因別人用和自己相同身份證號錄入電子學籍,城固縣陝飛一小學生小王不能錄入學籍信息。城固縣教體局徹查後,將問題解決,並免去相關責任人職務。
身份證號被人在西安一小學註冊
今年12歲的小王,是城固縣博望鎮人,2013年10月,陝飛一小在錄入小王電子學籍信息時,發現其身份證被西安蓮湖區某小學的韓某使用,無法正常錄入。隨後,陝飛一小將這一問題反映至城固縣教體局相關科室。
之後,城固縣教體局和陝飛一小先後多次與韓某就讀學校及蓮湖區教育局聯繫,請求對韓某的身份信息進行核查。對方核查後認為準確無誤,表示無法修改。無奈之下,陝飛一小按照全省電子學籍系統自動生成的臨時身份證號,為小王建立電子學籍,並告知其家長,待二人身份證號最終確認後,再完善小王電子學籍信息。
在城固縣教體局以及城固縣公安局博望派出所及蓮湖區教育局督促下,12月16日上午10時許,韓某的監護人到博望派出所換領新的戶口簿,並交回了原有的戶口簿。目前,韓某的身份證號已更改為新號碼,小王的電子學籍信息已完善。
城固縣教體局相關負責人被免職
原來,小王2004年9月10日在城固縣公安局博望派出所辦理出生登記入戶手續,入戶時身份證編號為6107222002××××0014。韓某於2007年7月19日在博望派出所辦理出生登記入戶手續,入戶時身份證編號與小王相同。由於當時使用單機版人口管理系統軟件,所以無法聯網校驗身份證編號是否重號。
此後,博望派出所在整理戶籍檔案時,對王、韓二人身份證重號問題進行了糾正。按照入戶順序,保留了小王身份證編號,將韓某身份證編號更正為6107222002××××009×。更正後,博望派出所隨即通知韓某監護人來派出所更換戶口簿,但因韓某移居西安,一直聯繫不上。2013年全省建立電子學籍時,韓某持原有的戶口簿建立了電子學籍。
昨日上午,城固縣教體局召開黨組會議,教育科負責人高某因未及時協調解決小王電子學籍信息不完善一事,被免去副科長職務,在全縣教育系統通報批評。 (原標題:身份信息被搶註 電子學籍錄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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